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至保障对象,市民政局积极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迅速统筹全面保障调度资金到位,上下联动、全力配合做好1月、2月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截至1月29日,全市8县(区)通过“社银一体化系统”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10.63万户16.55万人,支出救助资金9715.18万元,圆满完成省级1月份救助资金1月25日前发放到位,2月份救助金提前在1月30日前全面发放到位的工作任务,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宁、温暖有爱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