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1-04 17:28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2023年,临沧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省民政厅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教育,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

市民政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支部会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法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推动临沧民政各项工作法治化。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党组会议学法6次、党组会专题听取汇报2次、干部职工会学法6次,举办《法治讲堂》4期,组织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法治讲堂暨民政系统法治培训》学习2期,组织开展网络旁听庭审活动1次。通过学习,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养成。

(二)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都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30次,重要工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决策程序,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规范操作。规范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涉及民政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涉法事项,均邀请法律顾问介入,涉法涉诉案件交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论证。2023年,共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28份,审查(审核)率达100%。

2.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切实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收集行政执法相关材料,并进一步分类、清理和归档,做到不重不漏,确保行政执法案卷内容完整、程序正当、文书规范。2023年,全市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检579个,依法登记社会团体5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个,变更事项77 条,注销社会组织32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人;依法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2486对、离婚登记3464对,涉外结婚登记106对、离婚登记3对,边民结婚登记131对、离婚登记24对。持续做好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化解专项工作,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考试,全市民政系统取得行政执法证119人,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3.强化行政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公开养老、救助等领域政务信息,既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也方便群众获取信息。2023年,临沧市民政局专栏公开发布信息共192条、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191条。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3年市民政局共承办建议提案主办件6件(建议3件、提案3件)均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答复,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对“双公示”信息进行归集,形成周报告。2023年,共归集“双公示”信息178条。四是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孤儿生活费和高龄津贴监督检查、殡葬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采取轮岗、免职、退休、教育转化等措施,扎实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4.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云南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婚姻登记、社会工作、福彩等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力促进了民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强化法治宣传,增强普法意识

1.抓好部署落实。全市民政系统以落实“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一轮督导整改任务清单》等文件,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广泛开展普法工作。抓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完成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2.抓好普法宣传。市县民政部门组建普法宣传工作队,共有12名同志加入“云小普”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各类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重点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慈善日”“敬老月宣传”“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时利用“报、网、微、屏”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普法宣传,增强普法效果。

3.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进学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政策知识问答手册共计4176本。邀请法律顾问进机关开展法治讲堂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进行宣讲。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中进村入户宣传民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知晓率。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风尚。班子成员每个季度进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邀请法律顾问进养老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讲和“反诈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沧民政”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临沧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专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致广大老年朋友告知书”和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绿”风险隐患管控名单,向社会公布养老诈骗举报电话。进入养老机构开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讲座,向老年人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宣传册2000余份。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市民政局现有行政权力38 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3 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工作,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申请,热情办、马上办,办结率达100%。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贯彻落实好民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2023年,共办件49923件,产生评价数4676条,好评率达100%。全面落实推行证明事项承诺,进一步推深做实“减证便民”工作,2023年,全市8县(区)累计有6404户困难群众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救助签订《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五)强化任务分解,抓好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落实

制定了《临沧市民政局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顺利实现。2023年共有8项牵头任务,完成6项,1项重要改革试点正在推进,2项待省级出台后出台。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宣传形式不够灵活,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要;二是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规范化还有待加强;三是创新创优力度不够,普法效果不明显等。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以高质量法治引领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大社会组织、殡葬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实行全流程全要素执法监督管理,运用行政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和手段,加强执法监管,实现监管“日常化”“经常化”。

(三)持续深入抓好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抓好《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将执法培训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民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进一步推动民政干部队伍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业务工作规范化。

(四)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并依法依规抓好落实;抓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进工作规范高效;抓好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



临沧市民政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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