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的要求,为规范和加强临沧市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管理使用,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2021年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临沧市社会福利事业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1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县(区)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共计1174.79万元,其中:统筹分配用于残疾人事业116.4048万元(按9.9%计算),市本级使用88万元,下拨各县区970.3852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2021年度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重点对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等项目进行资助。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646.3852万元。市本级40万元,资金下拨到县(区)606.3852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人活动设施建设补助、乡镇敬老院提质项目改造。
(二)城乡社区建设补助资金110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到县(区)主要用于11个城乡服务体系建设。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经费100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到县(区),支持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补助资金48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救助站建设项目补助。
(五)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154万元。资金全部补助到各县(区),完成全市7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
三、实际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一是持续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改、推进10件惠民实事任务落实,重点对县区部分养老机构及社会福利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二是为服务好全市老年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健康的需求,补助市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补助40万元。
(二)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方面。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印发《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6月底前完成全市7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同时,依托社会工作者队伍,开展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将服务的对象延伸到各个领域和各类人群,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通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以及火化补助的发放,不断满足当地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形成环保节约的殡葬新风,为建设美丽乡村打下了基础。
(四)其他社会公益方面。一是补助市救助站建设项目48万元,重点对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实施救助,解决其临时得生活困难,帮助其返回家庭或所在单位,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以满足受助人员基本生存需要为目标的救助服务。根据受助人员的需求,提供有条件、有限度的服务。二是按照“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为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维护城乡基层和谐稳定,2021年度全市完成新建或改扩建项目47个,此次完成11个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给予110万元补助。
特此公告。
临沧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2021年市本级使用市级彩票公益金项目公告表.xlsx】附件【2021年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县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