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临沧市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1年省级支持临沧市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共计1798.7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31.2万元,下拨各县区1767.5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2021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金重点对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等项目进行资助。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1072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到县(区),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镇敬老院提质项目改造。
(二)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38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到县(区)主要用于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经费80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到县(区),支持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凤庆县救助站设施设备购置。
(五)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双江县、永德县、耿马县殡仪馆基础设备更新改造。
(六)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37.7万元。其中:用于儿童之家项目建设34.5万元,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3.2万元。
(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93万元。主要用于各县(区)17村社区建设补助。
(八)残疾人福利类补助资金18万元。全部用于购买康复器材发放到各县(区)。
(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补助经费60万元。补助耿马县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疫情防控15万元。补助沧源县社会工作服务乡村振兴15万元。补助双江县社工督导中心开展督导工作20万元。
(十)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扶持点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沧源县岩帅镇中贺勐村、新华村、建设村完善服务设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
三、实际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主要对应2021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云南阳光惠老工程项目,提质改造3个公办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资助利用闲置资源改造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个。
(二)儿童福利方面。一是对边境县(区)和“兴边富民”任务较重地区儿童之家建设项目予以补助,共补助12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二是对县区2021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助学资助,共资助16人。
(三)残疾人福利方面。用于购买残疾人康复器材18万元,帮助精神障碍患者逐步摆脱疾病,回归社会,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
(四)其他社会公益方面。一是通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以及火化补助的发放,不断满足当地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形成环保节约的殡葬新风,为建设美丽乡村打下了基础。二是完善凤庆县救助站设施设备购置。三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沧源县及挂包村实现年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四是通过实施福彩公益金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地区实施一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探索社会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掘和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一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宽临沧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延伸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触角。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了17个村(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特此公告。
临沧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2021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县区).xlsx】附件【2021年市本级使用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公告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