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27 15:20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社〔2018〕3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的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持临沧市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1年,临沧市共收到中央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340.5万元。资金分两批下达,第一批下达资金168.5万元,用于补助老年人福利项目90.5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入学补助78万元;第二批下达资金172万元,用于补助老年人福利项目护理培训和设施提升20万元、残疾人福利项目设备购置40万元、养老院提质改造60万元、乡镇(街道)社工站和社区志愿服务试点建设补助31万元,“福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21万元。

二、资助项目执行情况

2021年度下达临沧市中央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340.5万元,全部用于儿童福利项目孤儿助学、老年人福利项目护理培训和设施提升、残疾人福利项目设备购置、乡镇(街道)社工站和社区志愿服务试点建设补助。其中:《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1〕51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68.5万元;《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1〕147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72万元。

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具体使用情况为:

1.儿童福利类补助99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各县(区),用于资助县(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对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进行资助。

2.老年人福利类补助170.5万元。市本级使用20万元,由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及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发展培训。下拨县(区)150.5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扶持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提升补助。

3.残疾人福利类补助40万元。市民政局购置残疾人康复器材40万元。

4.乡镇(街道)社工站奖励资金和社区志愿服务试点资金31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到各县(区)。

三、工作成效

(一)儿童福利方面。2021年共拨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共99万元。 其中:2020至2021学年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36.6万元,资助61名符合条件孤儿;2021—2022学年发放孤儿助学金64.2万元,资助56名符合条件孤儿。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共发放41.99万元,剩余20.45万元将在6-8月份发放(按季度或按月发放)。

(二)老年人福利方面。2021年共拨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共170.5万元。一是投入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云南省第二届养老护理职业大赛临沧选拔赛),养老护理员培训21人次,养老护理员工作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参加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的满意度90%。二是投入资金10万元通过支付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更好的开展社区“10助”服务。三是投入90.5万元用于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提升补助。四是60万元支持凤庆县郭大寨乡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

(三)残疾人福利类方面。2021年共拨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共4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残疾人康复器材。

(四)社会公益方面。2021年共拨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共31万元。一是支持临翔区社区志愿服务试点5万元。二是支持各县(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奖励26万元。

特此公告。



临沧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2021年市本级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项目公告表.xlsx
附件【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县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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