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9-08 16:08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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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民政部门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责职能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4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各县(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效助推脱贫攻坚。一是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社会救助对象13.27万户20.8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8.61%,全部纳入低保对象予以救助,实现全覆盖。二是提高保障标准。全市从6月起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9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620元/人/年;特困人员供养集中供养997元/人/月、分散供养897元/人/月,全年共支出救助资金72704.77万元。三是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截至12月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对象重合人数为35505户67196人,重合率为18.21%。四是有效开展“兜准、兜住、兜牢和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实际新增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3542人。五是在疫情防控中最大限度用好临时救助政策。截至12月底,共救助20854户28495人,支出救助资金4212.67万元。六是开展“一部手机办低保”试点。以镇康县为试点开展“一部手机办低保”试点工作,通过一部手机办低保申请低保救助,受理通过311条,受理不通过584条。七是开展民政政策金融短信免费服务。10月起民政、信用社联合对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补贴对象、孤儿等民政服务对象开展金融短信免费服务工作,目前使用率 47 %。八是全市配备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1184名,下拨2020年人员经费1744万元,并全部完成人员培训上岗工作。民政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提升。年内救助工作先后3次在全省民政系统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

  2.养老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一是狠抓惠民实事任务落实。2020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下达提质改造项目30个,已完工24个,6个正在建设中。2020年底,全市建成和在建241个养老机构,总床位11362张,完成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35张的目标任务。二是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推行公建民营、民办运营社会化改革试点,在凤庆县东城社区、临翔区华旭社区、锦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嵌入式”为老服务。持续抓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清除工作和“互联网+智慧养老”等信息系统平台管理使用。三是加强机构安全管理。以机构疫情防控为重点,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项专项行动。四是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2020年8月9日-13日举办一期养老护理员培训,将新入职养老机构的67名服务人员全部纳入培训,确保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五是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和养老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更新工作。目前,全市有百岁老人106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4.33万人,全年下达县区高龄津贴678万元。养老服务工作在之政市长上报省政府领导的工作报告中,和良辉副省长作了“请民政厅阅研临沧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并推广经验”的批示。

  3.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进展顺利。一是指导全市945个村(居)民委员、12991个村(居)民小组修订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二是完成945个村(社区)36143名工作者基础信息录入工作。三是17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与所辖行政村为民服务站(中心)就近整合利用153个。四是完成省、市、县三级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五是完成村社区换届调研及前期准备工作。六是完成“思临线”联检工作。

  4.社会事务工作有力推进。一是殡葬改革取得阶段性突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17个、开工建设32个,正在落实建设用地、办理林地等手续28个;12月31日止,全市共拆除活人墓22043冢,整治大墓、豪华墓5995冢;检查违法违规销售殡葬用品商户(销售点)916家,收缴销毁违规“冥币”约657890张,排查整治无证照经营殡葬用品经营户28户、从事殡葬中介服务1户,非法制售墓碑点441个。二是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90人次(未成年人7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88.94万元。三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有效落实。全年发放资金4839.12万元。四是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对婚姻登记人员进行培训,107名婚姻登记员参加了培训;市县(区)政务服务窗口婚姻登记处均设立了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实现“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覆盖。通过共同努力,全市7月后早婚早育人数无增加,劝退33对早婚早育人员;劝返学生230人,辍学学生动态清零,无建档立卡户子女失学辍学;劝返3名辍学务工的人员复学,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537份、参加社会保险153人。临沧婚育整治工作在2020年9月30日全省调度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省民政厅姜山厅长在10月30日全省会上进行通报表扬。

  5.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71个行业协会商会共减免会费217.46万元。二是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71行业协会商会中除工商联所属12个商会不纳入脱钩范围外,其余59个协会商会全部完成脱钩。三是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119个,投入资金3063.92万元,挂钩扶持人数32272人,资助贫困学生174人。四是培育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重培育、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全市56个城市社区、74个农村社区有社区社会组织523个(依法登记182个)。

  6.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切实保障困难儿童基本生活,年内补助费每人每月提标6元,全市914名保障对象全年共发放生活费1339万元;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4名。二是认真做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资金39万元。三是年内完成76个儿童之家建设,完成建设任务数的94.3%。四是加强社会工作。建立县级社会工作事务中心5个,村级社会服务工作站12个;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室52所。五是做好捐助接收和慈善工作。2020年共接收捐赠资金80笔/次,共计接收资金163.96万元(含疫情捐赠款);共拨付使用捐赠资金10笔/次,共计拨付资金163.97万元(含利息)。开展了“慈善情暖万家”、“大爱救心”医疗免费义诊、衣恋助学走访慰问等慈善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临沧市儿童福利院、临沧市社会福利院、临沧市救助管理站、临沧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35人。2020年退休2人,调入1人,调出1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3人。33名退休人员交社保发放退休费,由原渠道列支部分退休费纳入单位支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4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7.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6%;其他收入2.36万元,占总收入的0.14%。收入合计1,649.71万元与上年同期2,563.47万元减少913.76万元,同比减少35.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7.34万元与上年同期2,367.39万元减少720.05万元,同比减少30.42%;其他收入2.36万元与上年同期196.07万元减少193.71万元,同比减少98.8%万元。增加减少原因:一是儿童福利院调入1人财政拨款增加;二是本年无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防灾减灾救灾等上级补助资金;三是退休人员病故2人经费减少;四是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与上年同期也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2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63万元,占总支出的57.52%;项目支出817.23万元,占总支出的42.48%。支出合计1,923.86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701.43万元777.57万元,同比减少28.78%。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同期1,057.7万元减少51.07万元,同比减少4.4%;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1,543.73万元减少726.5万元,同比减少47%。增加减少原因:一是儿童福利院调入1人财政拨款增加;二是本年无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防灾减灾救灾上级补助资金;三是退休人员病故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6.63万元。与上年同期数1,157.7万元减少51.07万元,同比减少4.4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儿童福利院调入1人财政拨款增加;二是退休人员病故2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7.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8.4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7.23万元。与上年同期数1,543.72万元减少726.49万元,同比减少47.0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无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项目,防灾减灾救灾上级补助资金也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度市本级共涉及9个项目577.93万元,在日常业务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财经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理使用每一笔资金,经费公开透明。及时完成单位工作经费的核算和项目经费的拨付。一是殡葬改革工作经费项目。分别于5月、7月、12月份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各县(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领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先后3次在临通酒店召开了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30万元的项目经费分别用于差旅费、会议费、汽车燃油费等支出;二是民政综合业务经费。为更好的开展民政相关工作,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材料印刷费等相关支出;三是政府购买人员经费。为保障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信息真实,编办核定3个政府购买人员,负责核对中心信息。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按月支付到个人账户;四是涉诉特困群体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年老或年幼、伤残或患严重疾病且无生活来源的、大病或大灾按照相关政策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的。本年共涉及救助对象10户,每户补助标准0.5万元,资金总额5万元;五是彩票公益金支出。按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四个方面。具体用于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等。同时敬老院项目提升改造,保障了孤寡老人生活问题,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不愁吃穿”;六是养老服务体系项目。按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施)发放一次性运营补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年发放一次性运营补贴1.76万元。

  下属单位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一是市儿童福利院认真做好项目目标绩效自评工作,落实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孤儿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发挥孤儿生活保障工作。确保18名孤残儿童养育工作有序推进,让孤残儿童的吃、穿、住、医疗救治、康复、教育等需求得到解决;市社会福利院项目资金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此项目资金用于我单位聘用的9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支出。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均按时用此项资金发放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二是市救助管理站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流浪乞讨人员日常生活救助支出及市救助管理站搬迁建设补助。三是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区经常性社会捐助管理往来及开展慈善往来等活动保障运行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2%。与上年同期数1,912.73万元对比,减少517.48万元,减少27.0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无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项目,防灾减灾救灾上级补助资金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经费以便认真开展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业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1%。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等;

  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

  (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429.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日常工作开支;

  (2)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科目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及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等工作经费开支;

  (3)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6.7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及殡葬改革宣传和殡葬执法工作经费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开支;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68.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1个离休人员离休金及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离退休公用经费开支;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支出82.4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科目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科目支出180.67万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差额补助经费开支;

  (9)社会福利-老年福利科目支出57.79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差额补助经费开支;

  (10)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支出142.34万元,主要用于市捐助接收工作站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市救助管理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市社会福利院政府购买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科目支出33.1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及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贴补助资金;

  (12)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科目支出104.14万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管理站人员工资基本支出及全市救助管理工作专项补助经费开支等;

  (1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涉诉困难群体救助补助资金;

  (1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25.48万元,主要用于核对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工资及2019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补助资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6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民政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6万元,完成预算的61.52%。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4万元,完成预算的9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2020年国内接待26次,143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51万元,下降20.2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4万元,下降1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万元,下降55.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划转到市教育体育局轿车一辆,故维修费等相关费用减少;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次数、接待频率、陪同人员数量、单位对口接待、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和单位之间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请吃,故接待费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故无占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4万元,占94.8%;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占5.2%。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4万元。其中:

  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殡葬改革、监督检查、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3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43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临沧市民政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7万元,与上年41.5万元减少0.23万元,同比减0.56%,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根据“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控公务接待次数,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减少,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故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58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4.31万元,固定资产712.76万元,无形资产291.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969.25万元减少1381.09万元,同比减46.5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61万元,同比减5.01%。报废报损资产434项,账面原值49.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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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采购打印机1台、电脑3台、监控设备、摄像机、防疫用品热成像设备等。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817.23万元,共2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565.48万元,支出565.48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市民政局工作的重点项目;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20年度狠抓落实年度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省厅2020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民政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民政局2020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0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0年度民政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20年民政局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79.45万元,按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四个方面。本年度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具体是用于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提升改造支出等。同时,还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等。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08表无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1111

  

 


  

 

 

附件【2020年民政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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