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3-09 16:52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成立于1997年4月,是临沧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事业单位,担负着临沧市七县一区孤、残、弃(婴)儿童的“养育、治疗、教育、康复”工作(2008年加挂临沧市儿童福利救助安置指导中心牌子,增设全市艾滋病孤儿救助安置指导的职能)。全院占地5384.6㎡。综合楼建筑面积2300㎡,建院规模100床。内设二室四部(院长室、副院长室、综合部、业务部、后勤部、医疗康复部)及医疗、康复、学习、娱乐等15个儿童功能室,先后接收集中供养儿童121名,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

建院以来,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支持下,我院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办院宗旨,坚持“人为本、院似家、爱如海”的文化理念,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针对孤弃儿童特点,以“家庭收养、家庭寄养、机构照料”方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让儿童在机构中健康成长,在家庭中感受亲情,在收养过程中维护合法权益,找到幸福归宿。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院的儿童抚育工作取得了稳步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单位荣获“全国涉外送养先进福利机构”、“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十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临沧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儿童多次被中共临沧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思想道德先进青少年”,被学校评为“优秀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院在年末机构内设1个,办公室(含财务室)。

市民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主管科室的关心和支持下,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团结协作,按照年初民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宗旨理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孤残(弃婴)儿童抚育工作稳步推进。强化监督管理,以学习教育为抓手,稳步推进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实际,采取院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党风廉政、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紧紧围绕我院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财经制度,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临沧市民政局印发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机关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公务出差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以市局签订《不设小金库承诺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其市委第五巡查组的巡察工作。做好社会捐赠物资接收管理工作,慰问、捐赠接收的衣物、食品、文具等物资都进行登记,所有款物均入库入账,分类管理,专项使用。认真履行职能,促进儿童抚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强化服务,抚育工作稳步推进。收养、送养管理工作日驱规范。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秉承“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宗旨和“人为本、院似家、爱如海”的文化理念,确保在院供养儿童的学习、安全问题,成立以院负责人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坚持以找问题、清隐患、补短板,推进工作细化落实,建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大整治力度,以服务儿童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目标,持续推进主题教育重点问题解决落实,确保不断促进服务品质再优化、再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18450.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18450.96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5092.63,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调入1名职工,财政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318450.96元,其中:本年收入2318450.9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18450.96元(本级财力2318450.9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5092.63,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调入1名职工,财政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18450.9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18450.96元,其中:基本支出2093450.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358.03,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调入1名职工,项目支出22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00元,主要原因: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项目经费压减5%。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科目编码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429.74元。其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支出349140.12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178486.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170653.44元。用于社会福利(20810)支出1671289.62元,其中用于儿童福利(2081001)人员经费支出1328423.26元,公用经费支出117866.36元、项目支出225000元。

2.科目编码210,卫生健康支出170002.34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118390.82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45857.52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5754元。

3.科目编码221,用于住房保障支出128018.88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

128018.88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093450.96元,项目支出225000元),支出如下:

1.科目编号301,工资福利支出 1797097.92元。其中:用于基本工资(30101)支出474696元;用于津贴补贴(30102)支出268092元;用于绩效工资(30107)支出576036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支出170653.44元;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支出118390.82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支出45857.52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0112)支出15353.26元;用于住房公积金(30113)支出128018.88元。

2.科目编号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66.36元。其中:用于办公费(30201)支出28150元、印刷费(30202)支出2200元、咨询费(30203)4000元、用于手续费(30204)支出950元、用于水费(30205)支出4950元、用于电费(30206)支出9500元、用于邮电费(30207)支出2850元、用于差旅费(30211)支出6650元、用于公务接待费(30217)支出950元、用于工会经费(30228)支出9493.92元;用于福利费(30229)支出7372.44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支出45000元。

3.科目编号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286.68元。用于退休费(30302)支出174286.68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8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30.12%,具体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预算数。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00元,较上年减少1900元,下降65.52%,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批

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0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预算项目概况

2021年编制项目2个,

1.项目名称:孤儿日常生活救助补助;项目资金:180000元;补助人数18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73.85元。项目目标:认真落实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让院内所有孤儿的吃、穿、住等生活得到妥善落实。做好孤残儿童医治康复工作开展好院内外活动,丰富孤残儿童日常生活,做好教育培养工作。

2.项目名称: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资金45000元;项目目标:保障日常工作经费以便认真开展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业务。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我院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补助的孤儿生活保障经费由财政直接拨入单位专户,统一管理使用。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直接将孤儿基本生活费拨入单位账户,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规范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程序。经费执行中,因孤儿保障人数变化等特殊情况形成结余资金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补助资金下拨前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资金使用后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项目资金使用预定目标,按照孤儿保障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3.我院加强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对新增孤儿信息及时录入,同时将资金拨入系统后,我院及时进行系统记账,真实反映信息。

4.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作用,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残儿童、弃婴得到妥善安置,良好抚育。

(三)支出绩效自评

1.孤儿日常生活救助补助预算18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我院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补助的孤儿生活保障经费由财政直接拨入单位专户,统一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开支,认真落实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让院内所有孤儿的吃、穿、住等生活得到妥善落实。做好孤残儿童医治康复工作开展好院内外活动,丰富孤残儿童日常生活好教育培养工作。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孤儿救助率≥90%,实施社会救助达90%。

2.专项业务经费项目预算45000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保障日常工作经费以便认真开展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业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临沧市儿童福利院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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