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30 09:06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的要求,为规范和加强临沧市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管理使用,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2022年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临沧市社会福利事业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县(区)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共计1366.17万元,其中:统筹分配用于残疾人事业123万元(按9%计算),市本级使用308.17万元,下拨各县区935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2022年度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重点对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治理以及社会公益等项目进行资助。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752万元。市本级52万元,资金下拨到县(区)70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人活动设施建设补助、乡镇敬老院提质项目改造、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发展服务费用等方面。市本级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发展服务费用12万元,因项目资金实行按合同支付,未完成支付的资金12万元市财政局于2022年12月作存量资金收回。

(二)儿童福利类补助项目110万元。资金拨付到市级主要用于市(区)合建儿童福利建设项目,因项目资金实行按合同支付,未完成支付的资金110万元市财政局于2022年12月作存量资金收回。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381.17万元。市本级146.17万元,资金下拨到各县(区)235万元。

1.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经费120万元。资金全部下拨到县(区),支持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2.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补助资金70万元。用于临沧市救助站建设项目补助。

3.其他公益类项目191.17万元。市本级76.17万元,下拨到县区115万元。用于社工人才及殡葬改革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关心关爱,维护其合法权益;以保障项目实施及完成质量开展的评估、审计,保障项目按期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市级因部分项目资金实行按合同支付,未完成支付的资金58.6061万元市财政局于2022年12月作存量资金收回。

三、实际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一是持续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改、推进10件惠民实事任务落实,重点对县区部分养老机构及社会福利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二是为服务好全市老年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健康的需求,补助市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补助40万元。

(二)其他社会公益方面。一是补助市救助站建设项目70万元,重点对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实施救助,解决其临时得生活困难,帮助其返回家庭或所在单位,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以满足受助人员基本生存需要为目标的救助服务。根据受助人员的需求,提供有条件、有限度的服务。按照“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为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维护城乡基层和谐稳定,此次完成10个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给予95万元补助。三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通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以及火化补助的发放,不断满足当地群众基本丧葬需求,形成环保节约的殡葬新风,为建设美丽乡村打下了基础。四是对沧源县班洪乡、班老乡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优化提质(每个点5万元),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能力建设。五是在沧源县班洪乡、班老乡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每个点5万元),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关心关爱,维护其合法权益。六是为有效推进我市数据共享交换库建设,在市本级建设困难群众数据共享交换库,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不断拓宽核对工作覆盖面,精准救助对象,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汇聚民政数据切实做好数字临沧。

特此公告。



临沧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2022年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县区).xlsx
附件【2022年市本级使用市级彩票公益金项目公告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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