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内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1〕64号)等相关政策精神。临沧市民政局出台了《临沧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临沧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总结经验,为逐步实现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创造条件。
(二)工作内容
一是实施时间:从2022年4月20日起正式开展。
二是实施区域:临沧市各县(区)。
三是实施范围:结婚登记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临沧市辖区范围内的,可选择在临沧市任一县(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现役军人的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于临沧市的,可在市内自主选择任一县(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四是其他事项:
1.原则上以电话或“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方式预约办理为主,避免扎堆登记;
2.查阅婚姻登记原始档案仍由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单位受理;
3.补领婚姻登记证,仍由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受理,暂不试行跨区域办理;
4.涉外、涉港澳、华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暂不试行跨区域办理;
5.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暂不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工作;二是依法开展登记,提高服务能力;三是推广预约服务,推进信息化水平;四是推进历史数据补录和补证工作,完善数据库;五是加大宣传,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