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临沧市民政局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倒排机制,把“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织牢主动发现“四张网”,做好低收入人口全面摸排、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切实兜准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主动发现倒排对象“数据网”。为对困难群众进行早发现、早报告,临沧市民政系统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设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市、县(区)民政部门通过共享乡村振兴、医保、教育、残联、退役军人等相关数据,建立重点倒排对象“五张”名单,定期开展数据对比预警排查,将因病因残因学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综合判断排查对象的困难程度和救助需求,为基层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提供预警研判:乡村振兴部门提供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名单;医疗保障部门提供符合36种大病患者和因病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患者名单;残疾人联合会提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人名单;教育体育部门提供因学造成家庭支出大幅增加导致家庭困难申请助学救助的就读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本科)的学生家庭或个人信息名单;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或个人基本信息名单。
形成主动发现长效机制“时间网”。加强与数据共享部门沟通对接,明确数据提取时间,市级共享部门按照每半年一次向市民政局提供部门总数据,市民政局及时将相关数据反馈县(区)组织开展倒排核实后对应落实救助政策。县(区)级数据共享部门每月将新增数据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倒排核实工作对应落实救助政策,并将倒排情况按月报送市民政局。
落实主动发现分类“救助网”。开展“一次排查、逐级认定”工作,民政部门将采集数据通过系统比对后,剔除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人员,对未纳入人员全面开展入户摸排核实,结合具体摸排情况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应保尽保。在排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标准,将符合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到保障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适度扩保。持续做好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工作,对采集到的未纳入低保保障的重病、重残人员,通过倒排的方式,排查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完成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参照“单人户”施保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加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救助帮扶,进一步做好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工作,并做好家庭人员信息收集工作,信息同步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三是应纳尽纳。经入户调查人员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级民政局综合研判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的,认真完成家庭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过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截至目前,累计认定9073户20642人。
完善主动发现对象“监测网”。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政策,充分运用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部门联动,推进我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目前全市归集低收入人口数据22.30万人,通过实时预警监测抓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为分层分类开展好社会救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对发现或接到有关报告救助线索后,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快速响应,精准研判,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