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07 15: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区)科技局、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9年科技扶贫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沧市科技扶贫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科技扶贫示范项目资金安排和项目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方式及要求

  (一)科技兴边富民

  1、三个边境县(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组织实施项目。

  2、项目以培育发展县域特色产业为重点,承担主体须是企业或专业合作社,鼓励产学研结合,与选派“三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结合,有效采取“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每个项目应围绕带动形成1个科技扶贫产业,推动建立1个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等2项以上,实施范围至少包括2个贫困村,带动贫困户不少于20户。

  3、项目经费按每个项目30万元在年度经费中一次性安排,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

  1、项目在截至2018年未脱贫出列国家重点扶贫县(临翔、凤庆、永德、镇康、双江、沧源)组织实施。

  2、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结对帮扶,按照“科技特派员+生产经营主体+技术包(成果包)+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每个项目派出1个科技特派员,帮助1个贫困村,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等1项以上,服务带动贫困户5户。

  3、项目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应当是省科技厅认定的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包括“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承担主体须是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或服务单位(企业或合作社),并由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企业或合作社、贫困村签订三方协议,明确项目的科技扶贫示范内容和三方责任。

  4、项目经费按每个县40万元进行分配,由各地结合实际按照科技特派员尽量覆盖贫困村,特别是深度贫困村的原则安排项目,每个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在年度经费中一次性安排,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项目报送要求

  (一)项目推荐

  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项目组织方式及要求,认真组织申报2019年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科技兴边富民项目每个边境县可推荐2项,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每个重点扶贫县可推荐5-6项,于3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二)项目报送

  市科技局将结合各县(区)推荐情况,确保每个县尽可能多覆盖贫困村,推荐项目实施地点与2018年科技扶贫示范项目实施地点不重复,以及项目实施内容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确定项目后通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填报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3月3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人和,联系电话:21222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附件可在QQ群:934933498自行下载

  附件1:2019年度科技扶贫示范资金预算安排表

  附件2:2019年科技扶贫示范项目推荐表

  附件3: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临沧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5日

附件1:

2019年度科技扶贫示范资金预算安排表

序号

县(区)

金额

(万元)

项目内容

1

临翔区

40

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4个

2

凤庆县

40

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4个

3

永德县

40

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4个

4

镇康县

70

科技兴边富民项目1个

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4个

5

耿马县

30

科技兴边富民项目1个

6

沧源县

70

科技兴边富民项目1个

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4个

7

双江县

40

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4个

合计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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