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云南省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4-30 15:40 信息来源: 临沧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9〕45号)要求,以及省委深改委第6次会议和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精神,总结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面临困难,研究推进下一步临沧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4月29日下午,云南省政府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省政府副省长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小荣主持会议。

  

  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之政和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董保同分别代表临沧市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情况,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就支持临沧创新示范区建设分别作了发言。

  

  董华指出,自创新示范区获批建设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坚持高位推动,创新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目的和任务,对照科技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和考察云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目标,进一步突出创新引领,把创新贯穿于示范区建设全过程。

  

  董华强调,创新示范区建设要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关键是要找准定位、把握特点、彰显特色。要紧密结合实际,建设具有临沧特色的创新示范区。一是让“绿色”成为创新示范区建设亮丽底色;二是让“开放”成为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有力支撑;三是让“民族”成为创新示范区建设新的亮点。

  董华要求,临沧创新示范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云南省、临沧市的重大任务。要全面压实责任,确保创新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临沧市作为建设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压实责任,咬定目标、细化措施,对标对表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快制定创新示范区监测评估体系,强化对县区、部门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督查指挥棒作用,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事,特别是要确保各项具体指标圆满完成;对于建设方案明确的五大行动99个重点项目,也要再作认真梳理,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省科技厅要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动解决有关问题;要加强向科技部的汇报,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和工作要求,指导临沧市做好创新示范区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好《支持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落实,在前期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支持临沧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同时积极协助临沧市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

  

  云南省、临沧市、八县(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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