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自然村以“一改三变五提高”固成效 促振兴——云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产业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0-04-16 09:47 信息来源: 临沧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大寨镇新合村赵家自然村紧邻云县大朝山对外公路,位于大寨镇北面,距镇政府驻地6公里,共有农户121户428人。该自然村有耕地面积约600亩,适宜种植茶叶、核桃、蔬菜、水稻、玉米、柿子等农作物。为有效巩固脱贫成效,促进乡村振兴,大寨镇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该自然村交通便利、水利设施相对完善和群众发展基础好的有利条件,争取实施了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以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为载体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为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产业提升有效衔接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是做实“一改”挖潜力。镇党委、政府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模式,组建云县大寨天诚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现代化果蔬种植示范基地,吸纳基地周边的165户农户为社员,并以143.42亩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获得股权,每年获得土地入股分红和二次利润分红,从而推动要素流动、盘活土地资源,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产业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

  二是促进“三变”激活力。农户将确定产权的土地资源变为入股资产,入股资产每亩每年保底分红1000元,年终参与二次利润分红。大寨镇将5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变为股金,每年按股金的8%进行保底分红、年终参与10%的利润分红。社员以自有资金入股,年底参与二次利润分红。农户以土地资源和劳动力入股,参与股份合作开发经营,以股东的身份按股权分红,激发了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的新活力。

  三是“五个提高”显红利。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搭台,股份合作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实现了企业效益、农民收入、农村经济总收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能力“五提高”,真正让群众和企业共享改革红利。企业种植温室大棚果蔬每亩年均净利润最低可达7万元;露天现代化种植果蔬亩产值最低可达5万元。农民土地入股分红每亩每年保底1000元,就地务工收入每人每天80元,利润分红每亩每年可分红1至1.4万元,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以现有42亩计算,每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33.4万元。赵家自然村年经济总收入可达3000万元,比2018年增长3倍以上。通过建立“支部+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实现党建产业双推进,使党建成为产业发展的主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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