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83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市属学校和体育单位、各县(区)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基本操作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
3.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联系、协调、服务高等教育工作;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负责全市完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成人学校及其以下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
4.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设立、撤销和变更核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及教育体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补教育体育专款的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筹措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市教育体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科学合理规划学校的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8.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师、体育从业人员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推荐、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市属教育体育单位、学校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劳动工资、考核退休管理工作;指导市属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结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市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负责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10.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贯彻国家、省教育体育法规,组织实施本市教育体育督导工作,指导县(区)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市、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督促各县(区)、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负责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拟订和落实,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组织市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市级及以上赛事;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联系市体育总会和市老年体协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开展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思政课教学,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宣讲’”“学习二十大”和“立德树人在临沧+”系列学习实践活动。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655场,受众89839人次,专题宣讲616场,受众121803人次,开展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925场次。稳慎有序推动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75所学校完成制度文本制定,配齐领导班子学校261所,综合完成率94.91%。申报“云岭先锋育人红烛”党建工作示范学校7所、“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云岭先锋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各1个。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39期9788人参训。
2.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年度创建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25所。局机关入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拟命名公示名单。组织参加全国“中华魂”(中华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第八届全国“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等全国赛事,均荣获佳绩。256名学生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60名学生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0个班级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组织开展“我们都是收信人”“传承红色基因”等30余项系列教育活动。临沧市第一中学等4所学校被评为“2023年云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示范校”。坚持“五育并举”,深化“三全育人”,抓实抓好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落实“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全面深化全市教育综合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市“一盘棋”构建“临沧大教育”发展格局的部署,大力实施“四名工程”,稳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综合改革。集团化办学稳健推进,职业教育以每所市直学校领办2所县(区)职业学校,组建了4个职业教育集团,实现市、县一体化办学;高中以市一中为核心学校组建临沧市普通高中教育集团;义务教育以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为龙头,与乡村学校组建共同体,全面推动集团化一体化发展。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有序推进,认定校(园)长职级553名。临沧市第一中学开办英才班,科技人才、拔尖人才培养实现突破。楚雄师院帮扶边境县、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帮扶耿马工作全面启动。市二中、市民族中学、临翔区一中、凤庆一中四所高完中托管帮扶稳健实施。云县建成1所民办高中(云县实验高级中学),招生300人。临翔区引进步学集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举办高三补习班招生83人。举行了市一中2023年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学校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省内外教体部门和学校1800余人参加,品牌效益得到较好发挥。启动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昆明学院、西南林业大学、楚雄师范学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挂联三个边境县。
4.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发展。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加快推进。实施学前教育惠民实事项目7个,其中新建5所、改扩建2所幼儿园,新增建筑面积13255平方米,新增学位1138个。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力度,下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733.95万元。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保持在70%和9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预计达93.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预计达97%以上。二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持续推进。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组建以县(区)一中、中心完小为龙头的城乡学校共同体,实施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双线四级”责任,用好控辍保学动态管理系统和政府救助平台,加强学籍管理,抓实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持续推进“双减”“双升”,持续抓好“五项管理”和考试管理、沉迷网络游戏管理。深入开发校本课后服务项目资源,统筹利用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社会资源,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下达课后服务奖补资金2205万元,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创历史新高。挖潜扩容增加高中学位,向上争取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4087万元。通过高校托管帮扶、省管校用、市内优质普通高中结对帮扶等方式实现公办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全覆盖。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深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普通高考实现历史性突破。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预计达93.5%以上。四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临沧职业学院一期项目完成投资11.33亿元,设立了临沧职业学院(筹)法人机构,首批开设的6个专业完成设置论证等工作。与云南开放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全日制专科合作办学,职业院校达标建设工作全面启动,7所职业学校年内可全部达标,达标率预计达53.8%。召开临沧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大会,成立1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及3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临沧卫校被教育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904人、劳动技能培训鉴定8591人次。五是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对外交流工作不断加强。进一步规范易成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过程、全流程监管,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市特殊教育学校与临翔区幼儿园、青华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研究与教学合作,与市文化馆共建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艺术团。加强缅籍跨境就读学生管理,加大人文关怀。派出教师到柬埔寨、泰国支持华文教育。
5.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实施“国培”“省培”“青蓝工程”,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培训教师2万余人次。加大教师招引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年内招聘教师831名。培养兴滇英才教学名师2名,推荐乡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31名获得省级表彰、20名获市级表彰。评审通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2134名、一级教师职称1077名,中等职业学校副高级职称32名、中级职称5名,“双师型”教师认定404人。
6.办学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级督办的65个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停工项目整改。向上争取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2亿元,建设校舍12.93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6.15万平方米。加快推进高中、幼儿园教育专网建设工作,全市教育一张网的局面已经形成,44个边境村46所学校483个班级实现学校网络、数字教室和空间应用全覆盖。二是资助政策严格执行。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抓好各学段各类资助项目实施,分配下达资金56880.72万元,惠及学生52.28万人次;完成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工作5人,发放贷款90万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市共有24789名学生申请通过审核,发放贷款2.42亿元。三是安全工作有效保障。建立教育体育部门、党委政府部门双线学生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侵害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深入实施“临沧市关爱未成年人·守护明天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筛查预警、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工作机制,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全面启动专门教育学校建设。全市完小以上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达1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179名。创建平安校园1312所,创建率61.22%,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42.86%,每10万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全省最低。强化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12大类50项115.87万科次各级各类考试均实现“平安考试”目标。建成绿美校园224所,全国文明校园3所、省级文明校园14所、市级文明校园227所,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9个。
7.教体融合不断强化。重视科技创新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全面完成2023年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任务,现代化边境幸福村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达100%。全市共有体育场地7081个,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2.85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达6856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38.66%。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提升显著,体育彩票销售额达4.17亿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15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德育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师工作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管理科、民办教育科、教育体育督导室、群众体育科、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和7个事业科室(临沧市电教室、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临沧市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临沧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临沧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沧市体育训练中心、临沧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教育体育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57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91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退休57人)。
年末无其他人员、年末学生。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4.3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2.89%。与上年2029.36万元相比减少534.98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2023年体育活动赛事减少,收入相应减少;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24%。与上年2029.36万元相比减少534.98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2023年体育活动赛事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159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81.53万元,占总收入的93.87%;其他收入711.03万元,占总收入的6.13%。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42.86万元,增长13.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70.04万元,增长12.05%;其他收入增加172.82万元,增长32.1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如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项目(临沧职业学院)专项资金,以及体育彩票收入增加,按照比例分配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221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15万元,占总支出的15.78%;项目支出10283.92万元,占总支出的84.22%,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72.92万元,增长18.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98万元,增长0.57%,行政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事业人员岗位及薪级晋升工资逐年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861.94万元,增长22.11%。主要原因是由于职业学院项目、营养改善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6.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7%。2023年,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83.92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项目资金主要保障标准化考点建设及中考评卷购买服务专项资金、临沧市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市级补助专项资金、“双减”工作经费、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经费、教育综合管理经费、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项目(临沧职业学院)专项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16%。与上年相比增加2427.39万元,增长3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如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项目(临沧职业学院)专项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营养改善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保障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30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4%。按款区分具体支出和用途如下:
(1)教育管理事务2193.22万元,占教育支出的23.57%,主要用于保障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以及用于保障教育综合管理经费、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经费;
(2)普通教育544.24万元,占教育支出的5.85%。按项级科目划分具体为:
初中教育124.82万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22.93%,主要用于保障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高中教育4.79万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0.88%,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体育中学日常运转经费;
其他普通教育414.63万元,占普通教育支出的76.19%,主要用于保障高考研发工作经费、标准化考点建设及中考评卷购买服务专项资金、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培养经费、2023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计划(本级)省级补助资金、临沧市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市级补助专项资金;
(3)职业教育6114万元,占教育支出的65.70%,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项目(临沧职业学院)专项资金、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4)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25.21万元,占教育支出的1.35%,主要用于保障教育统计能力提升经费、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
(5)其他教育支出328.71万元,占教育支出的3.53%,主要用于“美丽中国”项目支教经费、学校安全管理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经费、“双减”工作经费、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美丽中国”项目支教经费、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云南省首届中职学校篮球联赛总决赛专项资金、2022年度市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保障老年体协工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按款区分具体支出和用途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32.13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84.95%,主要用于保障市教育体育局本级离退休人员支出、全额拨款单位缴纳社保经费、职业年金缴费;
(2)抚恤58.86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15.05%,主要用于保障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发放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保障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在职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5万元,决算为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13.2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86%,完成年初预算的22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2.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14%,完成年初预算的217.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3万元(无外事接待事件),未发生国(境)外接待事件,故无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4.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由于外出开展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故运行费增加,同时车辆购买年限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年初预算数;二是2023年因接待外州市及省级部门工作对接次数增加故超出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15万元,增长70.91%。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79万元,增长6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6万元,增长86.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用增加而相应增加,一是由于公务用车外出开展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同时车辆购买年限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二是2023年因接待外州市及省级部门工作对接次数增加故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拉送招生考试各类试卷、到各县区开展调研工作灯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无外事接待事件),接待人次357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开展工作调研、华体集团调研体育产业项目、县教育体育局到我局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4.3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2.89%。与上年2029.36万元相比减少534.98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2023年体育活动赛事减少,收入相应减少;临沧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24%。与上年2029.36万元相比减少534.98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2023年体育活动赛事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836101111
附件【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0914102418608.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