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2-16 09: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有四个关键词:

  第一、关于总量管理。总量管理包括编制和岗位的总量管理。待会省委编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会作具体解读。编制和岗位总量分别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后,下达给县级教育部门。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不是将编制数和岗位数直接分配给各个学校,而是要对岗位职数和教师在各校之间进行合理配置。

  县级教育部门要根据教育均衡的原则,使用编制、配置岗位、岗位如何聘用教师,怎么配、怎么用,具体情况每年要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备。

  第二、关于集中管理。在编制和岗位总量管理的基础上,县级教育部门要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

  集中管理的目的是将教师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文件规定“县级教育部门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负责按规定与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建立人事关系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负责派遣教师到学校任职;负责承办教师人事管理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教师管理的部门或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上述具体工作。”

  对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有3个核心环节。一是谁来负责人事关系的集中管理?县级教育部门首先要有“负责教师管理的部门或机构”而且要配备专职人员来做这件事。这个“部门或机构”,县级教育部门就要考虑了,“建立人事关系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主体首先就要合法。目前有一些地区是由县级教育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来负责对教师的人事关系集中管理,与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这样是可以的。但各地注意,应当在县级教育部门的管辖范围内,合法、合规组织开展人事关系的集中管理。二是如何理解“派遣教师到学校任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派遣教师到学校任职。这里用的词是“派遣”,不再是由优秀资源与相对较弱的资源之间的竞争、竞聘上岗。这一步对县级教育部门来说,是挑战,是难点,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所以文件中特地强调了“各地要细化制定教师调配实施细则”。大家要认真研究文件,前段时间搜集各地在推进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时,还有不少州市用试点时的“竞聘”成果代替新的改革,有的县区采用了几级竞聘的方式,导致的结果是优秀的教师资源更加集中在城区学校,落聘的教师反而分流到乡村学校,这个结果和我们实行“县管校聘”改革的初衷是相悖的,不符合改革要求。三是人事关系集中管理后,怎么管理教师?有州市县区提出来,与教师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那教师派遣去的学校不好管理教师怎么办?我们建议,学校可以与教师签订岗位管理合同,学校可以通过岗位来对教师进行管理,以岗用人,履行管理考核的责任,加强聘期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以有的县区学校为例,将专技岗设定为教学一岗、教学二岗,每个岗位需履行的职责不同,通过与教师签订岗位管理合同来对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和考评。

  第三、关于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涉及到一个很具体的问题,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编制和岗位核定给教育部门后,教育部门如何“均衡”,如何“配置”的问题。首先,要理解“均衡”是一个具体的概念,它不是抽象的。均衡的原则就是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中教师相关指标,如数量、结构、年龄、学历、能力等。校际之间这个指标差异不能大,不能说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中,每百名学生拥有0.9名音、体、美等专任教师,县一小、二小都达标了,但是某某乡某某村完小这个指标和县一小、二小差距很大。这个就不能叫“均衡”。其次,配置的路径是什么?文件中其实也写得很具体,提出了“三级配置方法”。第一级,县级教育部门把岗位职数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初中、乡镇中心校或学区。这里有一个新概念“学区”。这也是以后改革的一个方向。也就是先做到区域均衡,再做到校际均衡;第二级配置是,乡镇中心校或学区把岗位数额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各完小;第三级配置是,各完小在所负责区域内各校点(含教学点)之间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也就是说,县一级要实现乡之间、学区与乡之间的均衡;乡一级要实现完小、学校之间的均衡;完小要实现校点、教学点之间的均衡。

  另外,文件里还说到,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这里说到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校向村小、教学点交流,是在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基础上解决乡村“学校弱”问题的措施。它不能代替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难就难在,教师都希望往城市走,往好的地方去。有州市反映“县管校聘”推动难,说到的一个理由是,教师都想往城区走,哪怕待遇差一点,但是为了子女读书,也都拼了命往城里走。州市反映的这一点其实也是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要推动义务教育“县管校聘”改革的初衷。义务教育是政府保障行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定要求就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市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不应该被差别对待。文件中有一条,就是“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义务服从统一调配和安排,到教育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我们教育工作者,就要有一点情怀、有一点魄力、有一点决心去做好这件事情。

  第四、稳妥推进。有的州市反映,教师队伍大流动,不好把控。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文件说的是“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与“积极稳妥实施”。大家对照“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的原则与路径,认真研究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指标,是要“合理配置”,而不是全部打散重组。举个例子,一个学校有20个高级专任教师,按照配置的基本原则,这所学校应该有15个高级专任教师,有5个教师是需要调配的,那么就调配5个教师就可以了,没有必要重新配15个教师来,而把这20个教师配到其他学校去。

  另外要强调的是,县级教育部门对教师资源的配置不是随意的,“县管校聘”改革赋予县级教育部门的不是“权力”,而是责任。文件特别强调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要全力做好这件事,在制定教师调配细则时,要体现公平性、程序性和合理性。

  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怎么判断工作成效的问题。一个标准:根据县域内义务教育质量优质均衡中教师相关指标,自己衡量本县区域内、校际间这些指标是否均衡。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已经建立了教师管理在线系统平台。每年省政府会对县域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监测结果以县为单位公开发布。

  附件:市教育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教体联发〔2021〕32号(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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