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17〕18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县、自治县、区教育体育局报送的学生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5日—12月12日。对上述评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教育体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临沧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6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