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17〕18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政策的通知》等要求,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自治县、区教育体育局报送的学生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教育体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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