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至14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临翔区和云县人民政府五年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客观的督导评估。督导评估过程中,通过听取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汇报、走访职能部门、抽查乡(镇)人民政府、查看学校、召开座谈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领导、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复查核实临翔区和云县人民政府自评报告,在“听、看、查、访、议”的基础上,分别对两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肯定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督导建议。
评估组认为,五年来,临翔区和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学校标准化水平,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县域内教育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督导评估组将把此次督导结果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