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将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二是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统筹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22年,局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汇报2次。三是抓好学习。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全力抓好学法工作,形成领导带头学法、干部自觉学法、全员共同守法的良好局面。2022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了深入学习。四是做好保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五是严格述法。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及时报送年度述法报告,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印发《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二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情况,及时清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或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需求,及时梳理涉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审批服务事项。四是规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抽查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对标对表推进落实,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系统公示。2022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4项,已全部完成。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和重大决策末位表态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精神,年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政策措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起草环节嵌入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引入第三方(临疆律师事务所)进行把关,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实行内部审核,年内按照省、市部署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策论证、制度建设、矛盾纠纷化解以及普法宣传等法律事务工作机制,确保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开展减税降费政策、防范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和整治违规收费等政策宣讲,印制《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2022)》免费向企业发放,增强了企业纾困信心,优化了营商环境。二是建立领导和部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市县256名领导和247个部门挂钩联系服务822户企业。组建111个517人的服务企业小分队,对1320户企业实行蹲点和贴身服务。深入落实企业困难问题交办督办机制,交办督办企业困难问题467个,已办复458个,办复率达98.1%。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2.12亿元,为企业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727.54万元。开展现代工业企业家培训工程76期、4345人次。全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阳光、雨露、土壤”行动,截至11月30日全市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净增1731户,完成省级目标任务的218.01%,市级目标任务的102.12%。净增规上工业企业24户,完成省级目标任务的171.42%,全省排名第2位。推荐5户企业获得第九届云南省优强民营企业称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加强无线电行政执法。针对建党百年大庆期间“黑广播”违法隐患增大的实际,连续组织净空专项行动;圆满完成高考、公务员招考和会计师、律师资格考试等各类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充分调动和发挥节能监察队伍的作用,对12户工业企业实施了节能监察,顺利完成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我市的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四是依法开展报废机动车申报企业资质认定。2022年,核准企业资质1户;完成2户企业申请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工作。五是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全局29名执法人员实现持证上岗。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及时梳理调整“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做好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投诉举报等信息公开和处理相关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简讯等各类信息133条。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组织机关在职党员与21户企业开展联学联建、结对服务,到企业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21次,推动全会精神落地生根。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及“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无线电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四是精心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两微一端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宪法、党内法规知识线上答题活动。五是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做到法治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同推进。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
2022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仍需进一步完善;法治队伍力量不足,法律专业人才缺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涉法涉诉涉访事项大幅增加,依法防风险、护稳定面临诸多挑战。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盯“十四五”时期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法治政府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法律法规严格正确实施为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奋力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坚决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充分认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进一步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抓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贯彻实施;及时制定出台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不断加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筹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规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进一步严格合法性审核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规范,明确审核范围、审核程序,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实效。坚持对报市委市政府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对提交局党组会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同事项、信访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切实做到应审必审,实现审核全覆盖。
(四)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加大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政策文件的审查力度,坚持对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一律不予印发。
(五)进一步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和清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清理工作部署,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力度。
(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报废汽车、无线电台(站)、民爆、工业节能等领域的执法监督指导,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积极推广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七)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行政应诉工作要求,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程序。依法办理涉法涉诉涉访事项,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司法文书和生效裁判,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八)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抓住“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提升社会知晓度。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此报告。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