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们所报的《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核准凤庆县干口 华能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电线路项目的请示》(凤发改发〔2022〕9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1〕21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云南省2022年度“重中之重”项目清单》(云发改投资〔2022〕587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凤庆县干口华能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电线路项目列入云南省2022年度重点建设及年度并网发电项目清单,目前已完成并网相关手续,同意给予项目核准建设,项目代码2211-530900-04-01-707123。
二、项目建设地点
该送出工程线路涉及凤庆县洛党镇。
三、项目业主:华能澜沧江(凤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线路部分
本工程新建1回凤庆干口光伏升压站110kV出线架构至110kV新大线N4塔—N5塔档T接点单回路架空线路,线路全长3.8km,导线截面50mm²复合光缆,光缆型号为OPGW-24B1-50复合光缆。
线路走向:本工程线路起于干口110kV升压站,止于大兴光伏—新云变110kV线路N4塔大号侧约65m处,线路自光伏升压站110kV构架向东南方向出线,构架出线至终端塔后向东北方向跨过云凤高速公路以及凤庆河后,线路右转向东南方向走线,经过大平地、段家阱,在段家阱与大兴光伏厂区之间通道穿过后,线路再左转向东北方向走线,穿越2条110kV线路后到达大兴光伏—新云变110kV线路N4塔大号侧T接点。
(二)系统通信
本工程系统采用光纤通信方式,沿新建的110kV线路同步架设2根24芯OPGW-50光缆,长度约2×3.8km。
施工总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动态总投资4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经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研究评审,请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临时过渡方案、永久方案完善并网、投资分界及产权分界等相关手续。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项目业主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土地、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等项目支持性文件,项目严禁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须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建设条件后才能开工建设。
七、已取得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临沧市凤庆县干口华能6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划〔2022〕490号)。
(二)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凤庆县干口华能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电线路路径的批复(〔2022〕—18)。
八、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九、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