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fgw/2024-00137
发布机构: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7-18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kV沧源(沧源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项目的 核准批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你局所报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关于核准110kV沧源(沧源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临电规建〔2024〕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临沧市沧源县永和-勐冒工业园区(缅甸)及沧源县城负荷增长需求,解决沧源县城仅有1座110kV变电站供电的问题,加强和优化沧源县城110kV网架,助力“电耀阿佤山”边疆智能配电网规划的要求,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310-530900-04-05-105952。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

110kV沧源(沧源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临沧市沧源县勐董镇永和社区,输电线路全线在沧源县境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10kV伏变电站1座,主变压器远期3台×50MVA,本期1台×50MVA。110kV线路远期出线6回,本期出线2回,约11.5km,导线截面240mm²。10kV线路远期出线24回,本期出线7回,约32.03km,导线截面120mm²至185mm²。变电站主变及附属工程、进站道路、排洪设施、边坡、输电线路等。

项目总投资909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施工总工期12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

四、本项目纳入临沧市“十四五”智能电网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五、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110千伏沧源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站址及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沧政函〔2023〕27号)

(二)《关于印发临沧供电局110kV沧源(沧源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规划〔2023〕504号)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第字530900202400002号)

六、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七、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沧源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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