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fgw/2024-00008
发布机构: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1-19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kV班考变 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送出配套110kV 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你局所报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关于核准110千伏班考变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送出配套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临电规建〔2024〕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临沧市耿马县四排山乡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需要,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401-530900-04-05-559384。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

110kV班考变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位于临沧市沧源县糯良乡110kV班考变电站内。本期无新征用地和拆迁赔偿。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在110kV班考变电站内扩建1个110kV接入间隔及安装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157万元,动态总投资估算16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支出。

施工总工期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

四、本工程已纳入相关建设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临沧供电局220千伏南伞变镇康光伏复合电站送出配套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等4个项目施工图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基建〔2023〕260号)。

六、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七、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沧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024年1月18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