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fgw/2024-00155
发布机构: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06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新和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

你局所报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关于核准35千伏新和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临电规建〔2024〕9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耿马县勐永镇负荷增长需求,解决原新和35kV变电站重载及一线多“T”、10kV线路超长问题,提高该片区电网供电可靠性,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310-530900-04-05-825404。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

35kV新和输变电项目位于云县幸福镇象盘训村北侧,距云县幸福镇约11.5km,距临翔区章驮乡约14km。输电线路途径云县、耿马县、临翔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35kV变电站1座,主变压器远期2台×5MVA,本期1台×5MVA。35kV线路远期出线2回,本期出线1回(2段)19.4km,导线截面150mm²;10kV线路远期出线8回,本期出线2回2.72km,导线截面120mm²。对侧110kV河底岗变新增35kV出线间隔1个。变电站站区、进站道路、排洪设施、边坡、输电线路及其它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434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施工总工期12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

四、本项目纳入临沧市“十四五”智能电网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五、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35千伏新和输变电工程站址及线路路径的反馈意见》(2023年6月1日)

(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供电局关于征求35千伏新和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意向性意见的函>的复函》(耿政函〔2023〕7号)

(三)《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35千伏新和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方案意见建议的复函》(2023年7月3日)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900202400004号)

(五)《关于印发临沧供电局35kV新和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临电规建〔2023〕101号)

六、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要求,严格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管。

七、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临翔区、云县、耿马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024年8月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