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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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临沧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临沧市能源局牌子。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印发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65号)执行。
中共临沧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中共临沧市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临沧市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性、政策性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临沧市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中共临沧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中共临沧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临沧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接受中共临沧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和市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十五)落实推进“数字临沧”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十六)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措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十九)承担临沧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临沧市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临沧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临沧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临沧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临沧市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城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临沧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临沧市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临沧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临沧市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区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第五条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档案、督查、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协调起草本部门重要文件。组织内部审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发展战略和规划科。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城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编制实施跨县(区)城市群规划。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经济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全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市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有关政策建议。配合开展经济安全、资源安全有关工作。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有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牵头起草经济类重要文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体改法规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能源重大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研究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有关事务。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行政审批科。负责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市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全市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投资在线审批,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机制。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承担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临沧市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级下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按照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编制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有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地区经济科。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市级开发区建设有关工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推进全市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负责组织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一带一路”建设办公室。推进实施临沧市“一带一路”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辐射中心建设重大规划,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等合作协调机制涉及临沧市有关工作。提出并推进实施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临沧市“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项目工作,兴边富民工程、守边固边工程有关工作。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协调推进对外重大合作项目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农村经济科。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承担我市生态安全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基础设施发展科(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衔接平衡。负责审批、核准相应权限内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和基础设施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承担临沧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社会发展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有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有关政策措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经贸流通科。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有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糖等市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审核重大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组织拟订经济合作、产业转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推进实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国家和省发展战略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临沧市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临沧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全市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新材料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协调实施重点计划及项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扶贫协调科。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生态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临沧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临沧市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具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中共临沧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有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非上市公司企业(公司)债券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处理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有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数字经济科(产业发展科)。协调建设“数字临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研究提出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数字经济开发区建设。督促、检查建设“数字临沧”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研究拟订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研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分析监测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提出全市数字经济投资规模及重点方向安排计划建议。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市级财政资金年度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查、审批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国家项目并牵头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投向建议。组织实施信息化领域的重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及应用示范工程。协调推进创新产品迭代应用。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工业重大项目和有关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工业类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价格调控监测和成本调查监审科。组织拟订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和方案。贯彻落实价格调控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贯彻执行价格认定的政策和制度,受理市纪委市监委、司法及行政机关的涉纪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对县(区)纪委监委、司法及行政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复核事项进行复核。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按照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负责市级定价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价格成本监审。负责指导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监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价格收费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价格、收费管理政策,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管理。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拟订少数由市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牵头拟订市级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提出有关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协调重大价格争议、重大收费纠纷。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九)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拟订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提出县(区)储备粮糖的规模建议,指导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承担粮糖产销合作、监测预警、应急和全市军粮供应及粮食和物资统计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策性资金。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起草粮食和物资储备全局性、综合性文件和报告及重要文稿。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一)粮食和物资建设发展科。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二)能源发展规划科。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能源综合业务(包括投资综合)、能源体制改革、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新闻发布等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安全、应急保障、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产业的有关工作。参与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负责能源对外合作,拟订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监督石油、天然气运营、储备和轮换,监测市内外石油、天然气市场供求变化。牵头落实石油、天然气干、支线管道建设。指导协调农村能源中以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发展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上报、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设施项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三)能源发展综合科。拟订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国家、省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范规程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电网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安全生产等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开展州市之间和境外电力资源的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州市之间和境外电力开发利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人事老干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50名。设主任1名
(正处级),副主任5名(副处级,临沧市数字经济局局长、临沧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副主任兼任)。临沧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临沧市能源局局长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兼任。纳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内设23正科级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老干科),正科级领导职数2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人事老干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1、办公室;2、发展战略和规划科;3、国民经济综合科;4、体改法规科;5、行政审批科;6、固定资产投资科;7、地区经济科;8、“一带一路”建设办公室;9、农村经济科;10、基础设施发展科;11、社会发展科;12、经贸流通科;1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4、扶贫协调科;15、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16、数字经济科(产业发展科);17、价格调控监测和成本调查监审科;18、价格收费管理科;19、粮食和物资储备科;20、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21、粮食和物资建设发展科;22、能源发展规划科;23、能源发展综合科;机关党委(人事老干科)。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3个事业单位:1、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市发改委信息中心;3、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管理站。
2020年,全市发改工作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
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2020年发改重点工作是:
1.对标对表抓好任务落实。围绕30项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抓好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财政收支、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重点指标,在保存量、促增量上下硬功夫,目前已经达到或超过工作目标的指标,继续巩固提升;达不到工作目标的,针对薄弱环节,狠下功夫,确保2020年度达到目标。
2.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以省、市“四个一百”为抓手,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投资实物量。加快新开工一批工业、水利、农业和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确保每个月都有新项目开工。当前,要积极筹备好集中开工项目,实实在在拿出一批好项目近期集中开工。进一步加强前期工作,积极谋划明年及“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
3.加强向上汇报衔接。积极谋划申报明年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掌握最新投资导向,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待国家、省正式通知后马上就可以拿出成熟的项目进行申报。2020年可能还要安排更多,这对临沧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抓紧谋划储备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并积极向国家、省汇报争取,缓解临沧跨越发展中资金不足的困难。
4.抓创新驱动。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实施对接“五大行动”,配套实施17项工程和一批重点项目,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动创新示范区建设。
5.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在建的玉溪至临沧、临沧至清水河等高速公路建设,确保云县城至凤庆县城35公里高速公路年底前建成通车。加快大理至临沧铁路建设,力争临沧至清水河铁路今年底列入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勘察设计计划并于明年初开工建设。做好高速公路、铁路保障服务工作,针对电力设施、弃土场、跨越河道、征地拆迁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主动服务,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6.抓重点产业发展。按照“两型三化”要求,加快推进临沧工业园区创建国家高新区,推动临沧边合区发展外向型加工贸易,加快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
7.抓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力冲刺永德县脱贫摘帽,今年底实现“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剩余1.3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抓实“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
8.抓沿边小康村建设。以建设沿边公路作为重要突破口,确保今年11月底前沿边公路全面贯通。充分发挥沿边公路作为乡村旅游线路、守边固边路、沿边经济干线的重要作用,改善沿边民生,沿边旅游、产业、口岸、贸易、边防等全面发展,确保2019年底率先把沿边村寨建成小康村。
9.抓美丽临沧建设。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确保2个、力争3个县城进入今年全省美丽县城奖补名单,力争全省今年特色小镇评选中我市有特色小镇进入奖补名单。加快推进美丽公路建设,确保完成1596公里建设任务。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突出乡村游、休闲游、自驾游,把临沧率先建设成为最美丽的地方。
10.抓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受生产周期、非洲猪瘟、限养禁养等因素影响,近期全国范围内猪肉价格涨幅较大,我市生猪存栏出栏均有所增长,但是猪肉价格存在继续上涨的压力,要继续加强监测,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冻猪肉储备任务。
11.抓“十四五”规划工作。全面把握我市未来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五网”建设、对外开放、社会民生和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等方面广泛开展调研,深入研究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把握突出短板和发展方向,对标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定纳入我市“十四五”规划重点事项和一批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重点研究课题。将“十四五”规划工作项目化,紧紧围绕国家、省“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投资导向,在我市“十四五”规划重点投资项目第一稿的基础上,继续梳理完善我市“十四五”规划重点投资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规划并获支持,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纲要》(即总规)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大的项目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 离休4人,退休6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5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增加“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500万元,全市重大项目前期费500万。二是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委的年初预算包含有2019年3月机构改革划出科室人员经费预算,2020年人员经费减少大部分均系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53.5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3.53万元(本级财力3953.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7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增加“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500万元,全市重大项目前期费500万。二是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委的年初预算包含有2019年3月机构改革划出科室人员经费预算,2020年人员经费减少大部分均系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53.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5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6.39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委的年初预算包含有2019年3月机构改革划出科室人员经费,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大部分均系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出。2019年我委机构改革划出人员为:民航办、铁建一科、二科、价格监督检查科及农经、资环等共21人;项目支出20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2万元,主要原因:
1.增加全市重大项目前期费500万,此经费增加原因是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
2.增加“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500万元,此经费增加原因是完成“十四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课题研究等编制工作。
3.增加粮食工作经费12万元,此经费增加原因是开展全市粮食和物资业务培训3次,粮食工作会议1次,全市开展粮食供需平衡专项调查2次;粮食和物资专项监督检查9次,计划完成粮油样品检测420份;粮食库存检查1 次.
4.增加临沧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恢复重建粮食加工设备项目54万元,此经费增加原因是购买大米加工设备,提高稻谷日处理能力;
5.减少临沧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经费30万元,此项经费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已完成;
6.减少临沧市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接入省级目录管理系统工作经费20万元,此项经费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已完成;
7.粮食储备仓库建设及维修项目24万元,此项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企业改革职能划转,国有粮食企业划归国资委管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1309.2万元,主要用于委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5.47万元,主要用于委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11万元,主要用于委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12万元,主要用于委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7万元,主要用于委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2万元,主要用于委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64万元,主要用于委在职人员大病医疗单位部分和离休人员医疗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9.09万元,主要用于委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战略规划与实施500万元,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的编制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粮食安全检验检查及粮食库存的专项检查工作经费。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物资事务-仓库建设54万元,主要用于大米加工设备的采购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40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47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7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9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医疗费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工会经费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8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5.24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离休费6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5万元)。
退休费13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6万元)。
生活补助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万元)。
救济费(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万元)。
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
印刷费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万元)。
咨询费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
差旅费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万元)。
培训费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4万元)。
劳务费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0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4万元)。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市发改委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市发改委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市发改委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较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购油、修车、洗车、保险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主要用于国家、省级工作组到临沧调研,接待时有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电话记录)为依据。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上下将继续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关键领域补短板、稳投资力度,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发扬成绩,攻坚克难,积极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一)全市重大项目前期费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前期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把握我市未来发展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五网”建设、对外开放、社会民生和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等方面广泛开展调研,深入研究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把握突出短板和发展方向,对标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定纳入我市“十四五”规划重点事项和一批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重点研究课题,完善我市“十四五”规划重点投资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规划并获支持,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
(三)粮食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开展粮食安全检验检查、粮食库存清查等工作,确保粮食安全,让人民吃上放心粮油。
购买大米加工设备,提高稻谷日处理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如全市重大项目前期费,“十四五”规划经费。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主要用于1.办公费44.6万元;2.工会经费8.11万元;3.福利费6.25万元;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5.其他交通费用7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6.31万元。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5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通知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课题研究、专项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储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
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020年完成主要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审
编制的“十四五”规划《纲要》是指导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90000930300111
附件【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