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 2024-06-03 19:20 信息来源: 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 浏览次数:

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政府检验检测任务。负责全市药品类、工业产品类、食品类、非食品类、农产品类、粮油类等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的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及鉴定服务。承担全市工业产品、食品、商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业环境、农业资源、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民用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检验检测及技术研究。承担全市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检验检测及技术研究。负责组织开展质量数据分析与预警工作,为政府制定质量政策、质量管理、化解质量风险提供技术支持。

(二)负责全市计量检定校准技术工作。依法承担全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及相关技术研究。承担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负责建立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负责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工作。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检测能力建设。依法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负责为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风险监测,提供特种设备事故分析鉴定技术支持。

(四)接受委托检验检测。接受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委托开展核定资质内的检验检测工作。开展质量安全类案件的检验、检测、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为执法、仲裁、鉴定等提供参数和依据。负责全市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认可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允许的其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服务。

(五)开展科学研究及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开展服务重点产业技术研究,承担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院士(专家 )工作站等平台搭建及运营。负责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检测设备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管理、风险评价、危害分析等方法和技术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与市内外同类型产品技术、质量比对检测,为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产业布局调整提供技术服务。

(六)承担核准资质范围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发展规划。承担全市质量工作发展规划涉及检验检测工作内容的拟定。

(八)指导县 (区)检验检测工作和特色产业技术研发与技术标准制修订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市内检验检测技术交流、研讨。

(九)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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