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抓手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

发布日期: 2022-11-30 15: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临沧市发展改革委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利企便民,以更高质量更大力度推进公平竞争制度深入实施,有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平公正竞争,全面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快建立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公平服务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履职,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引领全委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从全市发展大局来认识部门和个人应该履行的责任担当,从人民群众的期盼来把握工作的努力方向,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上实现大转变、大提升,切实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要求体现在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行动上,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切实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改善全市营商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持续提升质效通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深化干部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理解,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范围、主体、职责,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在“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估,进一步提高了审查质量和效果。制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把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企业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三是强化督导,推进自查清理和整改落实。坚持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着力纠正和规范扭曲公平竞争的行政行为,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扎实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增量文件审查。对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进行了多次自查清理。2021年11月,接受省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检查,并取得了较好成绩。2022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工作。9月,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热点,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案例线索开展自查清理。11月,针对自查中云南省其他州市县发现的35项政策文件及12起实际情况,主动作为,举一反三,再次严肃认真的开展全市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清理整改工作。通过近年来持续的自查清理和督促整改,防止出台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政策措施,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有力保障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是大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公平竞争工作。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全国各地发现并已公布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典型问题和多种类型行政垄断典型案例,确保警钟长鸣。在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地播放宣传视频,加强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树立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公平竞争能力,打造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公平竞争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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