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我市建立协调会议、工作报送、督促落实三项机制,高效推动工作落实,全力服务保障临沧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协调会议机制。对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或需提请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由市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方面,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研究协调。各县(区)同步建立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全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体制不断完善。二是建立工作报送机制。按照《实施意见》责任分工,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落实专人协调推进,于每年6月25目前、12月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积极推广。三是建立督促落实机制。市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部门,强化调查研究,通过召开部门会议、实地调研、督察评估等方式,及时协调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并将改革任务进展和成效纳入年底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