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多措并举帮助被意向银行拒绝 小微企业重获信贷支持

发布日期: 2025-01-15 08:38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相关要求,临沧市聚焦“推荐清单”内企业被意向银行拒绝授信问题,建立了“未获得融资企业清单”修复机制,将未获得融资企业推向全市银行,破除银企对接“壁垒”,多渠道多元化助企融资,实现“应贷尽贷、能贷快贷”,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一、提供“金融帮扶”实质服务,切实解决融资“难”

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未获得融资企业清单”修复工作的通知》,细化举措指导银行通过采取引入知识产权质押、与担保公司合作增信、信用保证保险和指导企业规范财务报表等手段提升企业获贷可能性。同时,引导银行深化无还本续贷、展期政策的运用,对清单内企业做好一户多策融资修复工作,帮助经营主体重新获得信贷,为临沧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蹚新路”。目前,全市银行共修复42户企业融资需求,实现贷款投放1677.7万元。

二、开展“减费让利”专项行动,切实解决融资“贵”

督促银行机构严格执行小微企业融资收费和“两禁两限”的规定,把合法合理收费作为“减费让利”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指导全市银行机构围绕“未获得融资企业清单”,开展小微企业“减费让利”活动,鼓励银行对“未获得融资企业清单”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合理向上微浮,并结合企业情况主动减免收费项目,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2024年,全市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3.98%,较2023年下降0.38个百分点,全市银行主动为小微企业减费让利6457.81万元。

三、建立“金融抢单”工作模式,切实解决融资“慢”

对“未获得融资企业清单”实行双周动态更新,及时将全市汇总清单推送至各县(区)工作专班、银行机构开展跟踪对接。由各县(区)工作专班指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企业融资意愿及银行业务范围,对定期推送的“未获得融资企业清单”内企业自由开展“抢单式”金融对接,银行根据本行授信审批标准独立做出信贷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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