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市发展改革委抓实推进节能降碳工作,严把能耗排放关口。一是围绕省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和下达临沧市的“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17%、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12.5%”节能降碳目标,制定了《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联合推动节能降碳工作。二是加强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绿色制造体系构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9户高耗能企业能效水平达国家能效基准水平以上;全市水泥企业和工业硅冶炼企业节能监察实现全覆盖,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指标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三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持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未批先建”问题排查和整治。2024年,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中均不涉及“两高”项目。四是分类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2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评价,累计有111户(次)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价,3户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1户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1户被认定为全国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