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4〕2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15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临沧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持续解决营商环境“中梗阻”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争创一流行动
(一)落实落细争创一流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方案》,扎实推进2024年65项省级重点任务、11项市级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持续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的重点产业发展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开展惠企实事提质行动
(二)集中办成10件以上惠企实事。聚焦土地供给、用电保障、奖补资金兑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涉企信用修复、商品展销促销、企业用工保障、便企融资、服务型执法等企业重点关注服务事项,推动省级10件惠企实事和我市10件惠企实事落实见效,让经营主体有感有得。(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三、开展服务企业质效提升行动
(三)提升招引企业服务质效。健全临沧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项目“包保服务员”工作机制,建立从问题台账到解决措施、结果反馈、督促检查等全过程闭环的包保工作体系。用好云南省外来投资企业签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系统,确保企业诉求“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健全决策和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项目落地时限、投资强度、实际贡献、创造就业等综合效益评价和企业履约情况评价。制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报备标准和工作机制,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四)精准推送惠企强企政策。持续梳理国家、省、市、县(区)出台的各类惠企强企政策措施,分批进行公布。各部门进一步对本行业领域重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形成干部好执行、企业看得懂、政策能落实的电子书、口袋书,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各级政府或部门微信公众号、招商活动等渠道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取使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五)推广应用“免申即享”平台。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及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广应用要求,推广使用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做好系统使用操作培训等工作,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六)开展主要领导下沉一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部门主要领导“走流程”机制,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完善部门主要领导“坐诊接诉”机制,采取请上来(请“挂号”企业到部门)与走下去(到县区)相结合的方式“接诊”。(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四、开展政务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定期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执行情况“回头看”,促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政务服务进一步迭代升级。全面落实省级“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为企业提供“一类事一站办”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布办结率、好评率,让企业和群众监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八)推进政务大厅扩容达标。年内完成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扩容改造。各县有改造扩容条件的,争取年内完成;改造提升仍不能满足工位需求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原政务大厅附近增设服务窗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九)加强政务数据共享运用。全面推行“受办分离”改革、整合政务服务移动端和自助端,推动移动端、自助端、PC端、现场窗口“四端”协同办理,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五、开展学习先进和曝光反面典型行动
(十)定期公布一批优秀典型案例。建立市级案例通报机制,每季度遴选一批市内外优秀典型案例在全市推广。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传播建美临沧营商环境好声音,提升临沧营商环境美誉度。(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十一)适时曝光反面典型。纪检监察机关、督查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和曝光。(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
六、开展法治临沧建设提升行动
(十二)提升法治质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统筹推进“减免责清单”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进一步完善多元化涉企纠纷调解机制,推进商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依法保护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监管执法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十三)促进企业诚信建设。加大诚信宣传,强化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理念,不断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加大信用核查力度,对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积极营造“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十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关系。以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为抓手,推动清廉企业(商会)建设,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同遏制,坚决防止靠行贿获利的“破窗效应”,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市纪委监委、市国资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具体负责)
七、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争进位行动
(十五)转作风抓落实。贯彻落实好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和“三个区分开来”。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突出“快”字转作风提效能,让“快”成为临沧干部的鲜明特质,把“谋定而动、经得住问、抓得具体、随时反馈、不找借口、我是临沧人”“六个关键词”贯穿工作全过程,推动全市上下形成大干快上、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
(十六)抓实营商环境考核。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争创一流行动等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好省对市营商环境考评工作,引导各县(区)对标先进、比学赶超、争创一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谋划实施力度,细化工作举措,统筹推进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市级各责任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积极向省级对口部门汇报对接,掌握最新工作方向和要求,同时加大对县(区)的指导力度,建立本行业领域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落实。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含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举措)和《临沧市营商环境争创一流2024年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表》《临沧市2024年惠企实事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表》,于每月1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