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1日印发了《临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6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31号)相继印发,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对服务“六稳”“六保”作出了政策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部署和要求,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结合临沧实际共同研究起草贯彻落实文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其中,重点任务包括“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进一步优化民生服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一是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每年新登记市场主体不少于2.4万户。到2025年,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7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20户以上,市场主体中企业占比达到17%以上,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20户以上;二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落实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政策,规范开展网络交易经营者登记注册;三是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力度,推选一批“行校合作”省级培训项目,开展“康养云师傅”培训,到2022年,力争全市培养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6620人次以上,其中养老护理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少于2500人次,培养培训各类婴幼儿照护人员3000人次以上;四是鼓励创业创新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落实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完善适应灵活就业的社保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一是落实惠企服务政策,稳步扩大财政资金直达范围,进一步落实精简享受税费优化政策流程和手续,推动“信易贷”平台2021年底前上线运行,推广运用“一部手机云企贷”,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不合理收费;二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强化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使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和审计调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三是规范改进认证服务,依法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四是优化涉企审批服务,分行业清理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推广运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
(三)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一是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临沧“三个示范区”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组织开展压覆区域评估工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二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形审批”专项整治。
(四)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一是消除消费隐性壁垒,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我市二手车流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旅游民宿台账,协调推进全市旅游酒店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新产品开发支持力度,2021年底前组织制定和发布体现临沧特点、先进实用的地方标准20项,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对外经贸开放合作力度。
(五)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一是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临沧市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政策(试行);二是持续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创新“外贸+金融”、“通关+物流”等服务模式,便利企业在线办理各类业务,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持续清理规范口岸收费。
(六)进一步优化民生服务。一是完善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体系,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到2022年底,原则上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全面推行诊所职业备案管理,探索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远程审方;二是扎实开展帮扶救助,实现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全覆盖信息平台,建立龙头企业“双绑”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七)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三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鼓励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同时注重结合临沧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围绕重点领域施策。《实施方案》围绕服务“六稳”“六保”重点领域,对标国家文件和今年4月、6月两次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施策,着眼于培育市场主体和扩大就业、保市场主体、稳投资、促消费、稳外贸外资、保障基本民生等,大力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抓住关键环节施策。《实施方案》重点将当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遇到的中介服务、二手车市场交易、中小微企业融资、证明事项、职业技能、医疗服务、民生服务等问题,依据国家、省文件并结合临沧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和增加了政策措施。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坚决清理“红顶中介”;放宽市场准入,2022年全面推开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2021年底前推广运行“信易贷”平台,迭代升级“一部手机云企贷”,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梳理发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分批公布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补贴标准,到2022年底全市培养培训各类康养服务、婴幼儿照护人员近万人次以上;适时推行西医诊所备案管理,探索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远程审方;扎实开展帮扶救助,实现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龙头企业“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等。
(三)坚持整体协调推进。《实施方案》注重加强各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机衔接、系统推进,明确了需要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和严格落实省级改革的配套措施,放大综合效应。比如,制定出台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政策措施,落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围绕临沧“三个示范区”重大投资项目,明确从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压缩供地时间、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系统性、全链条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