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印发《临沧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0〕1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贯彻理解落实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实施方案》是临沧市贯彻落实中党的十九大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大指示和重视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战略部署。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2020〕35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要求,对临沧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进行规划与设计,突出明确相关主体责任、细化量化目标任务、贯彻普惠优先原则、强化促进措施办法、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等重点,推动临沧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支持、组织实施等4个部分,并建立临沧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社会参与,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
2.发展目标。2020年,全市建成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到2021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60%。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0%。
(二)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4项主要任务:
1.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依法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国民营养计划的衔接,提供多元化服务。
2.以社区为重点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新建、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整合社会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服务范围,并建立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3.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贯彻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挖掘社区闲置场地资源,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场所及亲子活动设施,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建立“托幼一体化”和“托育联合体”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拓展业务范围或申请法人登记等方式,提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大众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
4.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监管机制。分工负责,建立健全登记备案、综合监管、诚信评价、规范服务收费、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三)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明确了用地保障和财政及税费优惠支持两个方面的政策支持。
(四)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强化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的组织保障。
(五)联席会议制度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临沧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8个部门组成,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