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云南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拥〔2022〕5号)要求,临沧市双拥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及推荐要求上报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经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暨省双拥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临沧市财政局等单位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唐兴平等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
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翔区中医医院
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唐兴平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书记
杨新诚 凤庆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尹德清 中共永德县委宣传部助理工程师
毛大伟 临沧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9日至16日)。公示期间,凡对拟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临沧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荟,联系电话:0883—28811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镇南屏西路129号(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77000
临沧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