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监督,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积极营造全社会主动关注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根据《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公开聘请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医保社会监督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品行信用良好。
(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义务无偿参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工作,并具备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
(三)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聘请医保社会监督员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医保领域行政处罚的。
(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临沧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医保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内容,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管理医疗保障基金情况进行监督。
(二)积极参加医保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检查、稽核等活动。
(三)宣传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
(四)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馈。
四、聘请程序
(一)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规定填报《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个人报名表》。现场报名(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24号市医疗保障局201室)或将报名表发电子邮箱报名均可。
(二)审核。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市医疗保障局对拟入选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医疗保障局聘用,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3月3日。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1室(临沧市临翔区迎宾路124号)。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个人报名表》。
七、其他事项
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为义务性岗位,无工资酬劳。对聘请监督员举报的问题线索,经查实后,将按照《云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奖励。
联系人:刘洪海
咨询电话:0883-2160063
报名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个人报名表》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