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农业行业和农村相关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告知:
一、农业农村领域打击重点
1.依法严惩农资(包括但不限于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农机等)和农产品生产销售、畜禽屠宰、渔业捕捞、涉农工程项目实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土地流转、农民负担等行业和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
2.依法深挖彻查农业行业和农村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相关公职人员在农业行业管理和农村相关领域治理中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甚至利用职权协助黑恶势力实施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3.凡有农业行业和农村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对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二、举报方式
1.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涉农经营主体要积极行动起来,同农业行业和农村相关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作坚决斗争,踊跃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部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
2.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局扫黑办(0883—2149655);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局机关办公大楼地址:临翔区南天路202号;邮编:677099。
特此告知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