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7-16 15:4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土资规〔2017〕16号文第十二条“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本级或上级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滚动提醒”的规定,现将我局负责审批登记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请以下矿业权人按规定尽快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现将即将到期采矿权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许可证号

矿山名称

采矿权人

矿种名称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1

C5309002014096130135443

云县甲山石英岩矿

临沧市旭云硅微粉有限公司

冶金用石英岩

2014-09-03

2019-09-03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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