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27 10:13 信息来源: 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为做好临沧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填报志愿及确认时间

  2020年8月12日8:00至8月13日18:00。

  考生登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自行进行志愿填报。考生登录密码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到县(区)招考办和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重置密码的考生,在登录工作网后要迅速修改密码。因密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填报截止时间且志愿尚未确认之前,考生可反复登录工作网,自行填报、调整志愿。在确认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必须到确认点进行确认、签字,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召开一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进行一次志愿填报专题培训会,组织一场志愿确认服务活动,开展一个维护家长和考生权益专项行动。

  二、录取时间安排

  2020年8月15日-8月28日普通高中录取;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从9月1日开始,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安排,分批次录取。

  三、工作要求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量后上网填报,志愿确认表必须由考生亲笔签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接受委托。做到:

  “六不得”:不得违背考生及家长意愿无理干涉、强行包办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向高中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借机谋取非法利益,搞“有偿招生”;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提前预约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维护招生计划的刚性约束;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以“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不录取”、“承诺降分录取”误导学生和家长。

  “八严禁”:严禁代替考生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严禁在填报志愿前以组织考生开展各种活动为名搞“地方保护”,变相“封锁”生源;严禁高中阶段学校虚假宣传、散布谣言、诋毁他校;严禁因考生报考非本县(区)学校而惩戒学校校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严禁以各种方式向考生承诺录取或以“签定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2122531

  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2139422

  市教育体育局招考办:2122826

  临沧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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