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委、办、厅、局:
为广泛、深入、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0年8月1日—9月20日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为确保我省顺利完成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方式
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
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具体实施
(一)问卷和留言板平台二维码发放。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二)问卷和留言板分配。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留言板,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问卷和留言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一)尽快组织实施。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紧落实,于8月1日—9月20日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各地收到二维码后,要尽快在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要保留到9月20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社会广泛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的发展。各州、市应充分考虑到学校分布、社会人员行业分布等因素,尽可能扩大调查的覆盖面和回复率。
(三)坚持实事求是。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在组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附件:满意度调查答题二维码
2020年7月30日
(联系人:张婉坡,电话:0871-65141479)
附件
满意度调查答题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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