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1-03 16:13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临沧市审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临沧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

  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年末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75124.10元

  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应缴国库款年末余额275124.10元,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二)报销费用的原始凭证不合规22648元

       1.支付审计费无合同协议22000元。

       2.费用报销无费用报销审批单648元。

     (三)发票付款名称与实际付款名称不一致

  2019年9月支付临沧市天河山泉饮品有限公司水费1568元,发票付款名称为临沧市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与实际付款名称临沧市教育体育局不一致。

  三、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整改

  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抓落实放在第一位,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对存在问题如何整改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具体业务科室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照整改落实。

  1.我局应上缴财政款2019年度期末余额为275124.10元,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标准与考试说明征订费246124.10元已于2020年3月26日存入市财政局专户;车辆拍卖成交款29000元,其中800元于2020年1月21日支付临沧新源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拍卖手续费,剩余28200.00元已于2020年4月24日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平台完成申报、缴纳工作。

  2.支付审计费无合同协议22000元,已联系该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补齐合同手续。同时,从2020年起,本局公务接待费报销时均已附上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单。

  3.发票付款名称与实际付款名称不一致的情况,经办科室已于2020年4月24日补齐情况说明,同时与市文化旅游局对接核实该笔支出不存在重复拨款的情况。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9年市教育体育局重新修订完善了《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差旅费管理制度》、《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内部控制制度》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内控管理,明确支出范围,严格资金审批和支付,细化资金明细核算,强化遵纪守法自觉性。

  下步工作中,市教育体育局将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将责任层层压实、层层传导,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好各项政策规定,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严肃政治工作纪律要求,巩固现有审计成效,确保财务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