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红十字会接收和使用新冠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第十四批)

发布日期: 2021-01-26 17:47 信息来源: 市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红十字会的安排部署,临沧市红十字会于2020年1月30日发出《临沧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接受工作。2020年7月25日至2021年1月20日,临沧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物资价值1858000元。现将接收和使用社会捐赠物资情况公示如下(按时间排序)。

  一、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情况

序号

捐赠时间

捐赠单位

捐赠物资名称

数量

价值(元)

捐赠意向

1

2020.11.11

云南汇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一次性日常防护口罩

10万只

90000

定向捐赠清水河边防检查站4万只,临沧市公安局1万只,临沧市检察院1万只,其他4万只用于临沧市疫情防控工作

2

2020.11.11

云南家声振传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次性日常防护口罩

10万只

90000

定向用于耿马县孟定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

3

2020.11.11

临沧易行滴滴网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一次性日常防护口罩

10万只

90000

定向用于耿马县孟定镇社会事务和综合治理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

4

2020.11.24

云南摩医经贸有限公司

飞利浦HD9彩超

1台

1100000

定向用于临沧市中医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5

2020.11.24

云南拓碁商贸有限公司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电热恒温培养箱,海尔生物安全柜,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数码显示自动型),电热恒温水浴箱,全自动干式荧光免疫分仪(POCT),血型血清学用离心机,(14碳)幽螺门杆菌测定仪

各1台

488000

定向用于临沧市中医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合计

1858000

  二、社会捐赠物资使用情况

  社会捐赠物资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尊重捐赠者意愿,并根据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和省红十字会要求进行。

  (一)云南汇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捐赠的10万只口罩,按照捐赠者意向,已送清水河边防检查站4万只,临沧市公安局1万只,临沧市检察院1万只,其他4万只已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分配。

  (二)云南家声振传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捐赠的10万只口罩,按照捐赠者意向,已送耿马县孟定镇人民政府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三)临沧易行滴滴网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捐赠的10万只口罩,按照捐赠者意向,已送耿马县孟定镇社会事务和综合治理办公室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四)云南摩医经贸有限公司捐赠的飞利浦HD9彩超,按捐赠者意向,已送达临沧市中医医院。

  (五)云南拓碁商贸有限公司捐赠的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电热恒温培养箱,海尔生物安全柜,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数码显示自动型),电热恒温水浴箱,全自动干式荧光免疫分仪(POCT),血型血清学用离心机,(14碳)幽螺门杆菌测定仪,按捐赠者意向,已送达临沧市中医医院。

  临沧市红十字会将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及时向社会公示接收的捐赠款物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接受各级各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883-2122036。

  临沧市红十字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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