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公告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和《云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4月15日9:00-18日17:00。
审核确认日期:2021年4月15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开展工作)。
审核确认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笃学楼215室。
审核确认咨询电话:0883-8882017,0883-2124315。
网上缴费要求:审核确认通过后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24:00,请考生尽量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缴费,以免届时网络拥堵不能按时缴费。
准考证下载日期:2021年5月10日-16日。
面试考试时间、考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1年6月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报考条件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市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本科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可以报考。
(三)社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签发地在临沧市的申请人,或港澳台居住证(有效期内)签发地在临沧市的申请人可以报考。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
(四)临沧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可以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一)报名流程
考生注册——登录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1.网上报名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2021年上半年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2)2021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2.考区选择
(1)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该类考生现场确认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2)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考区”。该类考生现场确认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结合我省实际,暂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3)除以上两类情况外,参加我市2020年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以及中央计划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已被录用但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外州(市)籍或本市异地户籍在职教师,须选择我市为应试考区;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我市为应试考区;在校生须选择学校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均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 居住证签发地或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地的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审核确认
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到临沧市临翔区学府路2号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笃学楼215室办理确认手续。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1,双面打印)
(2)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4)在我市已入职的专项招聘及特岗招聘教师、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及其他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A.学历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 含全日制>、网络学校< 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B.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D.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E.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F.“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
G.“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5)在我市已入职的专项招聘及特岗招聘教师还需提供工作单位所属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6)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还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除在我市已入职的专项招聘及特岗招聘教师、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校生外,其他户籍在临沧市内的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临沧市内的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临沧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2)。
(9)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10)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准确性负责。
4.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以上照片要求与笔试时的照片要求一致,如笔试时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照片,但已经参加了笔试的,也请按照以上要求重新上传照片,没有按照要求提供照片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
(3)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面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二)相关要求
本次面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所有在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签订《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经审核确认后方能参加考试。所有考生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其中,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面试当天,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2021年5月10日及以后)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当地疫情防控有所变化,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重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五、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6月15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七、注意事项
(一)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二)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三)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八、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下旬、9月上旬关注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或各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
1.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在籍学习证明(样本)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3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小程序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考试前,请各位考生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再提前2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面试当天,以上考生需提供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2021年5月10日及以后)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前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试当天,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用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在籍学习证明
学生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学号 ,系我校(院) 专业师范类/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职业)教育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籍 年级学生,该生于 年 月入学,学制 年。若该生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将于 年 月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
大学(学校)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仅供我省招生计划内在校学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后生效,其他部门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误差造成的问题由考生及所在学校负责。
4.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