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五届临沧市委第七轮巡察市直单位、企业单位党组动员部署全部完成。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将对市生态环境局(含8县<区>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防治艾滋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11个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临沧市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临沧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提级巡察。本轮巡察将持续40天左右。
在各单位动员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制度安排。本次市委安排对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开展巡察,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增强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自我革命精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做到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就本轮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有关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了通报,并将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规定,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坚持政治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内在要求,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举措。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确保接受巡察监督和推动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进驻时,市委各巡察组公布了巡察期间的联系方式,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临沧市民主法治园区检察人员培训中心和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楼门口设立联系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