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三举措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

发布日期: 2024-07-22 12:00 作者: 陈会平 陈林 信息来源: 临沧日报 浏览次数:

近年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聚焦基层组织权小、责大、事多等实际问题,主动思变,从“清牌、明责、保障”三个方面发力,既“为车减负”,又“为马赋能”,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清牌“瘦身”,让基层轻装上阵。聚焦村级机构牌子多的问题,实施“清机制牌子”行动,全面排查梳理村(社区)挂牌情况,按照“门牌尺寸统一、式样统一、悬挂统一、施工统一”的标准和挂牌清理“4+2”的要求,全县92个村(社区)共清理各类牌匾1056块。在耿马县委社会工作部的指导下,统一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外部悬挂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4块牌子和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2块标识,有效根治村级组织“滥挂牌”“挂牌论成绩”“牌子装门面”顽疾,实现规范挂牌。

确权明责,为基层松绑减负。聚焦村级组织权责不明的问题,实施“清权责边界”行动,对照云南省“5个指导目录”,对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协助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三张清单”,明确村级党组织履行职责事项29项、村级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行职责事项23项、村级组织协助服务事项53项、清查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盖章证明事项34项、保留出具证明事项2项,精准定位村级组织权责,使基层干部从“千条线”中解放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中。

激励保障,为基层提能加劲。聚焦“为马赋能”,制定实施《耿马自治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分配办法(试行)》,明确村级集体经济收益“4321”分配办法,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的10%用于奖励工作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持续实施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报酬,“正职岗”不低于4500元/月、“副职岗”不低于3500元/月、“委员岗”不低于2500元/月,让村干部干事有热情。将政策向村(社区)干部倾斜,定向村(社区)招录事业干部,提高村(社区)干部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的招录比例,让村干部发展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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