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庆县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水平,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全县13个乡(镇)共配备垃圾转运车30辆(不含城市),建成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5座、在建8个,建成垃圾处理场(站)2座,垃圾收集池、垃圾收集房692个,垃圾分类收集箱、收集桶531个,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全县农村(乡镇镇区除外)共有垃圾清运车66辆,垃圾收集池、垃圾收集房5000个,垃圾分类收集箱、收集桶2393个,村级焚烧炉180个,垃圾热解站2个。全县农村垃圾产生量228.13吨,254个自然村垃圾通过转运车辆转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转运量每天69.61吨,其余可腐烂类投放至田园菜地堆肥还田。
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 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机制进行处理,在户分类阶段采取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分类以及“五分法”等分类方式相结合,对农村生活垃圾开展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各村选聘有责任心、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做为村级保洁员,同时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口、部分生态护林员、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并纳入保洁队伍,参与本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县共聘用村庄保洁员1000余人。
同时,每年组织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范围包括乡(镇)镇区、村庄,尤其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澜沧江流域、河流周边、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等重点区域。
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建设。先后印发相关文件,指导乡(镇)、村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等方式,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制度、收费制度、分类制度和全日制保洁,并将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制度及收费制度纳入村规民约予以执行。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已建立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及收费制度,并有效执行,每年收取的垃圾费240.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