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网格+”织密道路 交通安全防护网

发布日期: 2024-08-27 09:41 作者: 张恒 李显洪 信息来源: 临沧日报 浏览次数:

自“夏季行动”行动开展以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托网格优势,加大交通法规宣传,积极探索“网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警民协同、联防联控,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网格+交通整治”,打造平安回家路。“网格员+警员”组成执法小分队,在网格员的配合下,按照“哪里违法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在村口要道、集市周边等交通违法突出区域,对“飙车炸街、酒驾醉驾、超员超载、一盔一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进行宣传和重点打击,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817起,其中,酒醉驾120起。“网格员+警员”组成劝导小分队,对违法载人、不戴头盔上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还未发生违法后果的行为及时进行干预劝阻,累计劝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1278起。

“网格+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护网”。“网格员+警员”组成巡逻小分队,对国省道及主要路段、乡镇辖区交汇处、事故易发路段开展7×24小时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最大限度将警力和社会力量摆上路面,切实打好交通路面管控“主动仗”。“网格+交警+业务部门”组成安全巡查小分队,深入“九小”场所,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人车同屋”等进行清查,排查整改问题19个。

“网格+长效机制”,织密交通安全“保障网”。将交通安全职能融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建立“三三七”工作机制,即日常网格巡查三必报:发现交通事故必报、发现交通拥堵必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必报;日常交通管理三必做:网格内机动车和驾驶人必登记、网格内发现交通违法必劝导、网格内交通违法行为人抄告二次教育必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违法行为劝导七必上: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集会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必上、红白喜事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恶劣天气必上。推动形成“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的良好道路交通管理新格局。机制建立以来,共接到132名网格员上报各类交通安全隐患212处,均已整改到位。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