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市直机关工委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市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临办发[2011]21号)文件精神,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指导市级考核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及表现的考核、评价工作,提出干部任用意见,审批干部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用建议名单。
(四)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工作;审批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发展的新党员和党员转正事项。
(五)参与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调查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的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意见,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六)了解和掌握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七)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八)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好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九)对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积极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和授权开展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2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6.36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36万元,
(一)按功能项目分类支出情况。
1、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3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9.1%;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0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0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75%;
4、住房保障支出9.5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12%;
(二)按经济项目分类支出情况
1、2016年基本支出138.3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88.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37,占基本支出的85.55%;商品和服务支出8.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
2、项目支出1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1.51%。其中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6.67%;市直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培训经费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67%;市直机关新任科级干部专题培训费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67%;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附:临沧市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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