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17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4-15 05:28 信息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7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市内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内容:临沧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需要地方立法规范的事项。

三、征集要求:立法建议项目,应写明立法建议项目的名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四、征集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

五、征集方式: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邮寄地址: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677099;联系电话:0883—2123893;传真:0883—212241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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