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临沧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08 04:18 信息来源: 市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位面试考生:

    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全省法检系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2016年度全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面试对象

   (一)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8:30,具体面试岗位安排详见《临沧市2016年度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日程岗位安排表》。

   (二)面试对象。全市报考法检系统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地点和面试方法

    (一)面试地点。临沧校3号教学楼(西河北路1号)。

    (二)面试方法。司法岗位采取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进行,非司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司法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5分钟以内(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各3分钟,辩论时间为10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作最后陈述各3分钟);非司法岗位面试时间为25分钟。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场次内完成面试。

    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综合成绩公布

   (一)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全省统一划定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50% 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首先按面试成绩排名,如果面试成绩相等,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前请保持手机畅通,主动与招录部门联系,报到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和经法检两院资格复审合格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提交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于7月15日上午7:00准时到市技校大门口报到,审验合格进入市技校三号教学楼前,由工作人员再次复核身份并引领进入候考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要按时参加面试等考录后续环节,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面试时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面试考生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手机物品收交保管、面试题本抽签、考生代表推荐、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5.考生按面试题本规定要求进行面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

    6.根据省上规定,面试内容涉密程度高,任何考生不得向外透露面试内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附: 临沧市2016年度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日程岗位安排表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7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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