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发布日期: 2016-05-20 03:34 信息来源: 临沧日报 浏览次数:


(2016年5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会议时间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9月在临翔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
  (四)选举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选举临沧市出席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360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65%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2%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11%左右;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占2%左右。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上届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不少于33%。按照妇女、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本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比例的要求,妇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39%。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同时,有离退休人员代表。
  上述比例除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基层一线代表、50岁以下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各选举单位按照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
  解放军武警驻临部队,按部队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代表。
  全委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实施“十三五”规划,奋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着力推动临沧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走在前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临沧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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