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临沧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按照规定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一、部门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负责全市老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负责做好离休干部和副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件传达、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活动等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督促检查离休干部和副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针对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制定老干部工作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四)做好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整理上报工作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对全市老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六)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组织引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
(七)指导和抓好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等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
(八)对全市老干部的丧事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
(九)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
(十)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本部门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实有离退休人员5人(退休5人),实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本部门预算总收入327.8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16年本部门预算总支出32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4万元,占总支出的40%;项目支出196.46万元,占总支出的60%。
(一)基本支出
2016年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31.34万元,包括人员工资、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离退休金)支出7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8%;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支出31.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专项改革支出11.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在职人员年人均公用经费6883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本部门预算安排项目经费196.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级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春节、七一建党节、九九重阳节走访慰问活动,具体项目见部门预算表。
附件:中共临沧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中共临沧市委老干部局
2016年3月23日